2015年7月1日起设立100%外商直接投资企业的程序2014年7月1日起生效的“2014年投资法”与2005年“投资法”相比,包含了许多新规定。其中一项是建立100%的程序越南外商直接投资企业设立100%外国直接投资企业的程序的实体外国投资者在建立100%外国直接投资企业时有义务执行投资登记证书的程序:外国投资者的投资项目;在下列情况下,获得投资登记证书的越南外商投资企业继续设立企业组织;出资,购买股票,购买商业组织的出资;签订商业合作合同应当执行投资登记证书的程序:如果商业机构是合伙企业,51%的包机资本或更多由外国投资者持有,或者大多数普通合伙人是外国人; 51%的包机资本或如上所述,商业机构持有更多资产; 51%以上的包机资本由上述投资者或商业组织持有。在建立100%外国直接投资时,没有义务执行投资登记证书程序的外国投资者企业:在下列情况下,获得投资登记证书的越南外商投资企业继续设立企业组织;出资,购买股票,购买商业组织的出资;签订商业合作合同不必执行投资登记证书的程序:如果商业机构是合伙企业,则外国投资者持有的租赁资本不到51%,或者普通合伙人的少数是外国人;少于51个如上所述,商业机构持有的包机资本占百分之;不到51%的包机资本由上述投资者或商业组织持有。对于2015年7月1日前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如果是外商投资企业,在越南成立,有新的投资项目,能够在没有建立新的商业组织的情况下执行这些项目。发布投资登记证书的程序:如果项目需要发布投资政策决定,登记处应当在收据发出后的05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签发投资登记证投资政策决定如果该项目无需发布投资政策决定,投资者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办理投资登记证书的发放程序:流程:在执行投资登记证书的发布程序之前,投资者必须在国家外资数据库系统上发布投资项目的信息。在此之后的15天内,投资者向登记处提交了发放投资登记证书的档案。登记处收到档案后,投资者将获得一个访问国家外国投资数据库系统的账户并监督档案处理流程。登记处使用国家外国投资数据库系统接收和处理档案,将结果返回给投资者,更新处理程序并发布投资项目代码。提交给登记处的档案包括:书面申请获得投资项目执行许可;如果投资者是个人:身份证或护照的复印件;如果投资者是一个组织:可以证明其合法身份的企业证书或同等文件的副本;投资建议书,其中规定:项目中的投资者,投资目标,投资规模,投资资本,资本筹集方式,地点和持续时间投资,劳动力需求,投资激励要求,项目社会经济影响评估;以下任何文件的副本:投资者最近两年的财务报表;母公司的财务支持承诺;财务支持承诺金融机构的保证;投资者财务能力的保证;投资者财务能力的描述。土地使用的需求:如果项目不使用国家分配或出租或允许改变土地用途的土地,则为租赁协议的副本或其他证明投资者有权使用该地点执行项目的文件;项目使用限制转让的技术清单上的技术:技术应用说明,规定:技术名称,来源,技术 – 流程图,主要规格,机械,设备和主要技术线条件;对于在该项目下执行的项目业务合作合同:业务合作合同。期限:收到有效档案后15日内,登记处应当出具“投资登记证”。如果注册办公室拒绝这样做,将发出书面答复和解释。投资登记证书的内容:项目的代码。投资者的名称和地址。项目名称。项目的位置和区域。项目的规模和项目投资资本(包括投资者资本和募集资金),出资额和募集资金计划。项目的持续时间。项目执行时间表:基础设施发展和就职典礼的时间表(如果有的话);主要目标和项目的成就时间表;每个阶段的目标,持续时间和运营(如果项目分为多个阶段);投资激励,支持和条件(如果有的话)。适用于投资者的条件(如果有的话)。发行投资登记证书的能力:规划和投资部门应当接受,发布,调整和撤销下列投资项目的投资登记证书:在工业园区,出口加工区,高新区,经济区外执行的投资项目。在工业园区内实施的投资项目,出口加工区,高新区,经济区,但管理委员会尚未建立。工业园区,出口加工区,高新区,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应当领取,签发,调整和撤销证书。投资登记以下项目:在工业园区,出口加工区,高新区,经济区内实施的投资项目在工业园区,出口加工区,高新区内实施的基础设施开发项目。投资者拟在其总部或经营办公室执行投资项目的省规划和投资部门应予以接收,发行,调整和撤销下列项目的投资登记证书:分布在各省市的投资项目。在工业园区内外实施投资项目,出口加工区,高新区,经济区。建立业务的程序授予投资登记证书后的组织:投资者应当按照“2014年企业法”的规定办理“企业登记证书”,“企业印章样品”,“密封样品使用情况”的办理手续。在戴越公司建立外商投资企业服务:咨询李的业务条件越南外商投资企业;关于WTO承诺的适用条件,越南与投资国之间关于外国投资者资本比率的双边协议;咨询投资者适当的企业形式: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公司;咨询关于项目地点登记条件,总公司地址,资金,业务线,开放式投资账户,出资期限;咨询条件,引导投资者准备必要的文件,越南和海外的档案,在越南设立外国企业;咨询关于建立企业的文件和起草文件;代表投资者在建立企业过程中与国家授权机构合作(要求投资登记证书,商业登记证书,营业执照(如有),雕刻企业的印章样本,宣布密封样本建立企业后执行相关程序……);定期咨询和提供会计服务;咨询有关商业行为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劳动法,保险法和相关职责。计划在越南设立外国企业的外国投资者,请请随时联系戴越INS获取法律建议并在此过程中获得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