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项目的开发以及“投标法”,“建设法”和“投资法”的新规定鼓励外国投资者参与越南投标。外国投标人可以是:总承包商,主承包商,合伙承包商或分包商。但是,与当地承包商不同,外国承包商必须在中标后按照每个建筑合同授予建筑许可证。外国承包商建筑许可证的颁发程序在第59/2015 /NĐ-CP号法令中规定( (建设项目管理)和第14/2016 / TT-BXD号通知(提供越南建筑许可证发放和外国建筑承包商管理的指导方针,自2016年8月15日起生效)。要求的档案签发外国承包商的建筑许可证:建筑许可证申请表(使用第14/2016 / TT-BXD号通知附件1中规定的格式);作为投标结果报告的真实副本或关于投标裁决的法律决定;经认证为认可机构的真实副本或经授权机构签发的商业登记证和执业许可证(如有)外国承包商持有该国籍的国家;最近03年内合同执行经验报告和财务审计报告(不符合“投标法”规定的投标包);与越南人签订的合资合同承包商或与越南分包商签订的官方合同或规则合同,以进行招标(在投标信封中提供);授权非承包商法定代表人的法定授权书(使用第14/2016 / TT-BXD号通知附件3中规定的表格。注意:申请必须以越南语提出;在海外签发的设立证书,商业登记证必须是领事合法化的;所有必须将外文文件翻译成越南文,并经过公证,并经公证。档案提交于:对于属于A组的项目,建设项目位于2个或者更多:建设部的专门机构;属于B组和C组的项目:省建设部。持续时间:在05个工作日内,收到档案的授权机构将审查并要求修改或调整档案不完整或不适合,并以书面形式提供指导。自收到有效档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授权机构将审核并签发外国承包商的施工许可证或拒绝这样做并提供说明。戴越INS的服务:咨询施工许可证的条件。越南的外国承包商;咨询和起草外国承包商和越南合作伙伴的合资合同;咨询越南境外承包商发行施工许可证的程序;咨询外国承包商施工许可证法律规定的档案准备在越南;翻译,证明真实和领事合法化在此过程中使用的文件;为客户提供完整的档案,以获得越南境外承包商的施工许可证;在授权机构执行外国承包商颁发施工许可证的程序;注册并要求签发执行办公室的印章样本国外承包商。通知:如果外国承包商按照以下规定获得施工许可证:2003年施工法,第87/2004 /QĐ-TTg号决定(关于颁布外国承包商在施工中的运营管理规定)越南域名);第03/2012 /QĐ-TTg号决定(关于修订和补充越南建筑领域外国承包商运营管理条例的若干条款以及第87/2004 /QĐ-TTg号决定);第01/2012号通知(关于合同许可程序和在越南经营建筑的外国承包商管理的指导)那么施工许可证仍然有效,可以在投标合同终止之前使用。需要获得施工许可证的外国承包商越南请随时联系戴越INS获取法律建议并在此过程中获得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