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議會於2014年11月20日發布的社會保險法於2016年1月1日生效。員工的社會保險是雇主,特別是企業的擔憂。合法履行這一義務不僅是企業的職責,也是保護員工權利的責任。為了幫助企業普遍了解社會保險,Tenze IC收集了以下主要規定:根據“2014年社會保險法”第2條第2款,員工和雇主必須參加強制性社會保險。第2條規定了詳細的實體:僱員:越南公民:在無限期勞動合同下工作的人,明確的定期勞動合同,季節性勞動合同或某些工作合同,期限為03個月至12個月以下;包括雇主和15歲以下僱員的法定代表人簽訂的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工作期限為01個月至03個月;按勞動合同在海外工作的人員;獲得企業工資的經理人。外國人:在越南工作的人員,持有越南主管機構頒發的工作許可證,執業證書或執業許可證。雇主:企業,合作社,個體經營戶,合作團體以及僱用或僱用勞動合同僱員的其他組織和個人;外國機構,越南的外國組織和國際組織。根據2014年社會保險法,第115/2015號法令/NĐ-CP提供2014年社會保險法和第59/2015 / TT-BLDTBXH號通函的詳細規定,強制性社會保險包括:疾病制度;產婦制度;勞動事故制度;職業病制度;退休制度吉姆;死亡政權

社會保險書籍是監督社會保險制度支付和享受的基礎。首次參加社會保險的登記檔案包括:參加社會保險的雇主申報表和參加社會保險的僱員名單;每個僱員的申報表。重新授予遺失或損壞的社會保險書的檔案包括:重新授予員工社會保險書的申請書;社會保險書,如果損壞的話。信息調整包括:個人信息調整申報表;社會保險書;國家授權機構發布的調整信息相關論文副本。檔案應提交社會保險機構。如果簽訂勞動合同,雇主應在簽署之日起30天內提交檔案。期限:如果社會保險代理機構同意發行社會保險書籍:自提交首次參與檔案之日起20天內;自提交重新授權檔案之日起15天內。如果驗證複雜,則持續時間不超過45天;自提交信息調整檔案之日起10天內。如果社會保險機構拒絕發行社會保險書籍,則應作出書面拒絕提供解釋.Tenze IC的社會保險服務:諮詢員工和雇主的社會保險法律法規和程序;諮詢有關社會保險的檔案和文件;代表客戶準備和提交國家授權機構的檔案;諮詢相關法律如果客戶需要我們的社會保險幫助,請隨時聯繫Tenze IC獲取更多信息。我們願意在此過程中提供法律建議並為客戶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