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在越南設立外國企業組織代表處的程序仍然基於第11/2016 / BCT號通函中的規定,詳細說明了第07/2016號/NĐ-CP號法令(關於設立代表的詳情) 2005年商業法的外國人商人辦公室或分支機構。為了向外國貿易商,商業組織提供協助以深入了解在越南設立代表處,戴越INS將總結所有相關要求,檔案,程序和法律服務,以開設外國貿易商代表處,如下:法律基礎2006年商務法;第07/2016號法令/ ND-CP關於在越南設立代表處或外國貿易商分支機構的詳細規定;關於第07/2016號法令規定的表格的第11/2016 / BCT號通知/ ND-CP日期為2016年1月25日,政府關於商業法指南,關於越南外國貿易商的代表處和分支機構;在越南設立代表處的要求只有滿足以下所有規定的要求,外國貿易商才能在越南設立代表處:外國貿易商按照規定註冊成立並註冊營業越南簽署或得到上述國家或地區承認的條約締約國或領土的法律;外國貿易商自成立或註冊之日起至少生效01年;商業登記或同等文件自提交申請之日起至少還有01年有效;代表處的運作範圍與越南對越南簽署的條約的承諾一致;範圍在何處代表處的運作與越南的承諾不一致或外國貿易商不在越南簽署的條約締約國或地區,只有相關部長,部長機構負責人才能設立代表處(以下簡稱“相關部長”)已批准設立代表申請在越南設立代表處的許可證:使用工業和貿易部頒布的表格並由外國貿易商的主管代表簽署的代表處設立許可證申請表。商業登記證明書或外國貿易商的同等文件;代表處負責人的委任書;上一財政年度的經審計財務報表或履行稅務責任或財務義務的證明書或同等文件的副本外國貿易商成立的主管當局簽發或證明的外國商人的存在和經營證明;代表處負責人的護照或身份證複印件(越南文)或護照複印件(外國人);關於代表處預期地點的文件,包括:備忘錄副本理解(MOU)或租賃協議或文件作為使用地點作為代表處的權利的證明;代表處的預期地點的文件副本根據代表處的位置和相關法律的規定。文件需要由海外外交使團翻譯,公證,認證或合法化:海外外交使團需要合法化的文件並翻譯,公證: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需翻譯成越南文並經公證:代表處負責人護照;公司章程審計財務報告或上一財政年度納稅義務或財務義務履行的證明。通知:所有設立代表處的檔案必須有控股公司的簽名和蓋章標誌。如果控股公司沒有印章,所有檔案必須通過海外外交使團合法化。設立外國代表處代表處的階段第1階段:發布代表處設立許可證處理期限:07-10工作日內第2階段:設立代表處seal處理期限:07-10工作日內第3階段:發布和通知代表處的稅號處理期限:05-07工作日內不符合在越南設立代表處許可證的情況許可機構應拒絕批准設立代表處或分支機構的許可證:不符合申請許可證或設立代表處或不滿足的要求之一許可證申請或設立分支機構的要求之一;根據第44條(商業法),在撤銷許可證或設立代表處或分支機構之日起的02年內申請代表處或分支機構的許可證或設立由於國防和社會保障,社會秩序,社會道德和社區健康的原因,受到設立代表處和分支機構的限制;受到法律規定的限制。越南外國貿易商代表處的通知15自授予之日起的工作日,重新計劃對於設立代表處或分支機構的許可證的調整,延期和撤銷,許可機構應在其門戶網站上公佈以下信息:代表處或分支機構的名稱和地址;負責人的名稱或地址外國貿易商辦公室。代表處或分支機構負責人的信息;設立分支機構或代表處和許可機構的許可證的參考號,簽發日期和有效期。代表處的運作範圍設立代表處或分支機構的許可證的重新簽發,調整,延期或撤銷日期。越南外國貿易商代表處的報告:每年1月30日,每個代表處和分支機構應採用工業貿易部規定的形式,以郵寄方式向發證機構提交運行狀況報告。代表各國和監管機構應國家主管部門的要求,提交報告,文件和解釋。在越南設立代表處後的程序開設外幣銀行賬戶和越南的支出賬戶,以持有許可證的方式獲得外幣越南銀行只使用該賬戶進行代表處的運作;每年1月30日,代表處必須向工業和貿易部提交報告文件;在代表處運作期間記錄所有流入和流出的文件;向在代表處工作的外籍員工申請勞動許可證(如有);向工業和貿易部提交年度業務並獲得批准報告;與代表處及其他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外國貿易商必須確認收入和工資代表團長辦公室和其他員工;為代表處和其他員工(如果有)支付個人所得稅。注意,代繳稅後,代表處應代表代表處的負責人和員工保留所有納稅申報,納稅收據和稅務審計報告。其他現行規定的義務。代表處在越南經營期間需要保留法律文件。設立代表處;印章和證書印章標誌;代表處稅法通知;上述文件,發票。戴越INS將在越南建立外國商人代表處的任務:諮詢啟動與建立有關的問題外國貿易商駐越南代表處;在越南設立外國貿易商代表處的檔案,符合客戶的要求和規定;申請在越南設立代表處的許可證;註冊簽發印章和代表處印章證明越南;註冊越南對外貿易代表處稅法通知程序;關於在越南設立外國貿易商代表處後的程序諮詢;與工業部一起列舉越南外貿代表處員工的問題貿易,社會保險局;為在越南工作的員工,代表代表諮詢法律程序,進行稅務審計報告。